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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系

神學文學士:

為訓練已重生得救蒙上帝崇高呼召,決志一生專職福音工作者而設計的四年制課程。需修滿144學分。本系目的為培養國內外華人教會之牧會、宣教、教育等工人,並為繼續就讀研究所作準備。

學生資格:

  1. 有高中畢業證書
  2. 以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3. 有地方教會牧師、長老等三份推薦函
  4. 符合本院一般入學條件

課程設計:

  • 共同必修:
    1. 四年制學士學位學生一般共同必修課程(課程要求59-62個學分)進修狀況
      GENERAL EDUCATION REQUIREMENTS FOR ALL BACCALAUREATE STUDENTS (Total Major/Cognate Requirements=59-62units)
    2. 兩年制專修文憑學生一般共同必修課程(課程要求25-26個學分)進修狀況
      GENERAL EDUCATION REQUIREMENTS FOR ALL ASSOCIATE STUDENTS
      (Total Major/Cognate Requirements=25-26units)
      • 宗教課程(RELIGION COURSES): 四年制—12學分‧兩年制—8學分
      • 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課程(HISTORY & PHILOSOPHY):四年制—15~16學分‧兩年制—5~6學分
      • 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課程(HISTORY & PHILOSOPHY):四年制—15~16學分‧兩年制—5~6學分
      • 科學、數學與電腦(SCIENCE ,METHMATIC,COMPUTER):四年制—4~6學分
      • 健康科學課程(HEALTH SCIENCE):四年制—4學分‧二年制—4學分
      • 現代語文→英文(MODERN LANGUAGE→ENGLISH):四年制—12學分‧兩年制—6學分
      • 實業技能(VOCATIONAL SKILLS):四年制—6學分‧兩年制—2學分

      學生至畢業時,主修相關必修課程累積積點不得低於2.3,任何一科主修相關必修課程成績不得低於C,於計算累積積點時,凡有AU‧NC‧P‧ S‧W者不予計算,請參考章程30~33頁中之說明四年制一般共同必修課程之要求。

  • 主修及相關必修:
    神學系神學文學士(B.A.)學位學生主修及相關必修(課程要求106個學分)進修狀況
    1. 聖經與聖經語言課程(BIBLICAL AND LANGUAGE STUDIES):I.聖經研究(Biblical):28學分 II.聖經語言課程(Language Studies):9學分
    2. 神學—歷史研究課程(THEOLOGICAL—HISTORICAL STUDIES):16學分
    3. 牧養傳道研究課程(HISTORY & PHILOSOPHY):36學分
    4. 相關必修課程:13學分

    學生至畢業時,主修相關必修課程累積積點不得低於2.3,任何一科主修相關必修課程成績不得低於C,於計算累積積點時,凡有AU‧NC‧P‧ S‧W者不予計算,請參考章程87~100頁中所列主修宗教哲學文學士學位之課程說明。

神學文學士獎學金:

  • 一年級新生品學兼優者三名(含東南亞新生)
  • 其他年級品學兼優者三名
  • 獎學金包括學費和膳宿費用的四分之三

畢業展望:
就業、從事教會傳道士、助理傳道士、聖經教員、醫院或學校院牧等福音事工。

宗教哲學文學士:

是為凡是對基督教及聖經之研究有興趣者而設計。提供由淺入深的宗教哲學課程。

學生資格:
  • 有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
  • 符合本院一般入學條件

進修深造:

至本院海內外姊妹神學院繼續從事或牧養之研究修讀碩士、博士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