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須知
三育基督學院歡迎有志在基督教環境中接受品德教育之學生參與本院之大家庭。故凡欲獲得入學資格,必須提出品格、智力狀況及健康狀況等證明,以及具有真誠的學習意願,並願恪守本院校規者。
申請入學:
凡欲申請入學三育基督學院者,應寫信至:台灣省南投縣魚池鄉瓊文巷39號 三育基督學院 註冊室 索取申請書表。
申請手續:
註冊處接到申請信後,即發給申請者一套報名申請表格,並附體檢表一份。申請者須按下列步驟申請:
申請截止日期:
學期開始至最後換課日後,院方即不再考慮接受學生。由於下學期大部份課程均與上學期課程有連續性,只有復學生、轉學生或先修班學生,得例外可於下學期插班。
雖然入學申請手續通常只需一星期時間,申請人仍須於開學前三週呈交一切報名資料。外國學生更須多預算三至五個月的時間,在本國之中華民國大使領事館或商務代辦辦理入境簽證。
英語能力測驗:
學生於入學時,一律參加英文筆試並一般口試,除此,音樂系學生得加考樂理及鋼琴能力鑑定考試。
| 一年級新生 | 凡具高中畢業文憑或同等學歷,而其中學成績在中等或中等以上,並通過本院入學考試者被接受為一年級新生。 |
| 英文先修班 | 除一般入學資格外,英文入學測驗未通過者,將要被安排至英文先修班修讀英文課程一年。 英文先修班學生及就讀基礎英文之學生,在學年結束時得參加英文編級考試,成績通過者,始得正式生。凡有成績“F”者(含操行成績),縱然通過英文編級考試,仍不得直升大學任何科系。讀基礎英文之學生於英文編級考試成績通過者,才可讀大一。英文先修班全部之課程及基礎英文課程均不屬大學學分。學生於就讀英文先修班其間不得選讀任何大學課程。 |
| 轉學生 | 曾就讀本院認可之大專學院,而欲申請轉入本院者,須呈驗就讀中學及學院的全部成績單,如平均成績在C等或C等以上,且係以正當理由離開以前就讀學校,並符合本學院入學要求者,即可入學。轉學學分接受之評定工作,將於該生在本院就讀後第一學期結束後進行。 |
| 試讀生 | 如申請人中學成績或入學考試成績有所欠缺者,可以申請為試讀生。試讀生在第一個學期最多只得選讀十五個學分,第二學期開始,院方將重新審查其學業成績,如其平均績點達二或以上者,則可改為正式生。如高中學歷證件未齊者,以試讀生論,得於一年內取得證件,改為正式生,方可繼續就讀。 |
| 選修生 | 符合本院入學資格而無意修畢全部課程者,可以申請入學為選修生。此等學生在校修讀學分之多少,最多不得超過12個學分,但無最低數量之限制。選修生如欲畢業,必須先行申請,並須在本院註冊為正式生,修讀一年以上,方得給予畢業。凡不按本院各科系正常進度修課者,須取得家長同意且本人書面具結不計劃在該科系畢業,方可任意選修讀課,惟選修英文系之課程須依英文編級考試成績決定可就讀之課程。英文先修班之課程由於課程內容之編排及學生在課程中之參與,一律不接受選修生。 |
| 旁聽生 | 學生欲註冊旁聽某一課程,必須先獲得該科教師及科系主任之許可。該生必須為該項課程註冊,出席次數須超過全科堂數之百分之八十。旁聽之課程不算學分。凡旁聽課程於開課三週之後,不得更改為正式課程。旁聽課程之學費,按正式學分費用之百分之五十計算。其曠課不扣操行,但學生出席時數達百分之八十者,始可獲得AU之成績記錄;出席時數未達百分之八十者,將獲得AUW之成績記錄。 |
| 復學 | 凡在過去二年內以正當理由辦妥離院手續離開本學院,或在完成兵役後馬上復學之學生,可按其原先入學時的入學資格及規章要求復學。其他學生則須按現定標準復學。復學學生得至註冊室領取復學申請表,完成復學申請手續,由入學委員會核准,始得復學。 |
註冊:
院採行學期制,每學年分兩學期,每一學期為期十八週。
註冊手續:
已經正式獲准入學之學生,到達本學院時,院方將發給註冊表格,以及完整的註冊資料。
新生訓練:
學校為了協助新生適應學校的環境及生活,同時亦為要使教職員對學生的需要有更深的了解,乃在新學年開學的頭幾天,舉行新生訓練。雖然這項訓練相當密集,這只是其他許多全年中為了幫助學生適應學校的宗教、社交、經濟及學業生活的活動之一。
逾期註冊:
凡未在規定日期內完成註冊手續之學生,須繳交額外費用。學生在指定時間之後超過兩週註冊者,須獲得教務長批准方可進行註冊。如獲批准,該生所修課程份量亦可能酌量減少。學期開始第三週後,即不准註冊。
更換課程:
學生須負責按照已經註冊的課程計劃上課。未經註冊之學科,學生不得到課堂上課。
學生欲於註冊後更改所選課程時,須獲得教務長的書面核准,學生可向註冊處取得適合的表格,經任課教員及會計主任簽署後交回註冊處。開課三週後,不得再換課,只能退課。
申請換課者,如在開課一週內完成換課手續,不予收費。逾期每科須繳換課手續費新台幣壹佰伍拾元。
學生於註冊時未按教務處之安排及系主任之建議選課或任意更換課程,則有延遲畢業的可能性,學生當為延遲畢業負所有責任。
退課:
在開學後三週內所退之課,成績存查表內不留記錄,三週後所退之課均獲成績記錄,最後之退課日為期末考前兩週。
主修科系:
當學生被接受為正式生後,便應隨即選擇一個主修科系,日後他便應與他所屬科系之系主任緊密地商討研究他全部的學業計劃。
轉換科系:
假如學生要轉換科系,他必須向註冊處索取轉系申請表,然後取得各有關教職員之簽字,藉此表格使凡有關連之教職員,得知學生欲轉換科系的意願。繳交轉換科系費用伍佰元,並達到欲轉科系之轉系要求。為鼓勵學生就讀神學系,凡由其它科系轉入神學系就讀之學生,一律不收轉系費用伍佰元。學生轉換科系時,當有延遲畢業之心理準備,轉系學生得按該科系所開課程逐年修畢,教務處無義務作任何特別安排。
課量限制:
正式生最少得修12個學分,學生每學期課量以16至18學分及1學分之健身法學分並加上半學分之工作教育學分為原則。中學成績特優或平均積點在3.00或以上的一年級新生,可獲准修讀19個學分。曾在本院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學生,平均積點在3.00或以上者,可經由教務長批准修讀,最多20個學分。凡超過20個學分得由該生之系主任推薦,且平均積點得在3.33以上,並無任何一科成績低於C。一切特例均須經教務會議通過。正式生欲修少於12個學分者,必須獲得教務長之批准。
試讀生:
平均積點低於2.00(C等),獲准為試讀生者,只准修讀最多15個學分,健身法除外。
工讀時數:
學生辦理入學註冊時,可同時辦理工讀申請,並與總務長洽商所欲參與工作之部門及每週工作時數。所有工讀生對所任工作,應保持與對課業同樣的準時與遵守紀律之精神。
修習完全課量的學生,工作時數不得超過每週20小時。學生學業成績優異者,不在此限。
※ 遠地考生須於前一天住宿者,請於考試前依週告知,以便安排。 ◆客房部電話:049-2899660